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教高[2011]330号)
发布人: 发表于 2011-10-06 01:17 阅读次数:10645 次
五、经费投入
从2011至2015年,市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培训平台基础设施及软件建设、机构引进、培训机构项目及培训对象补助、必要的设备购置、日常运行管理等支出,主要包括:
(一)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用于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公共教学资源建设、引进机构启动经费资助、物业管理、专题调研等。
(二)设备经费。用于购置培训必须的大型设备、专用培训场所改造等。其中,与学校专业建设相配套的设备购置经费50%部分由产权所在学校承担,同时鼓励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投入。
(三)项目补助经费。对平台委托的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给予专项经费补助,主要包括补助培训中心和培训学员等;对平台服务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其他培训项目不予补助。
所需经费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列支。项目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具体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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